編者按:2016年12月17日,中國教育三十人論壇第三屆年會在京召開。此次論壇主題為“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建設”。清華經管學院院長錢穎一教授作“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主題演講,從“内部治理”方面解析大學治理。
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
——在中國教育三十人論壇年會上的演講
錢穎一
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院長
2016年12月17日
我很高興再一次參加中國教育30人論壇年會。本屆年會的主題是“現代教育治理體系建設”,我今天要講的是“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現代大學治理是現代教育治理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如果用經濟學做比喻的話,教育與大學的關系有如經濟與企業的關系。經濟治理改革的方向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而企業治理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具體地說,是1993年提出的十六個字:“産權清晰、權責明确、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在研究現代企業制度時,我們把公司治理分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後者涉及到股東、債權人、政府等企業外部的利益相關者。類似地,我也把大學治理分為“内部治理”與“外部治理”兩個方面,外部治理涉及到大學與政府、大學與社會(包括校友)之間的關系。因為時間關系,我今天的講話聚焦于大學的“内部治理”,今後機會時再談大學的“外部治理”。
在我看來,大學的内部治理涉及兩類問題:一是學術問題,二是行政問題。學術問題是大學特有的問題,與企業不同。企業為顧客生産,顧客是企業效益的最終裁判。大學的産出是學術研究和學生教育。學術問題就包括學術研究規範、标準的建立,對教師學術水平的判定,對學生學業規範的确立和評估等。大學中的行政問題涉及大學内部資源配置,激勵機制等,與企業相似。當然,行政問題與學術問題有關聯,比如學科設置問題關系到設立哪些院系、重點支持哪些學科,規模大小等,就要依賴學術判斷,但是最終還是資源配置問題。
大學内部治理的第一個原則是在學術問題上必須“教師治學”。教師治學的含義是學術問題應該由教師決定,即由教師組成的委員會或教師大會根據一人一票的民主投票結果作為學術判斷的根本依據。教師治學的内容包括各教學項目培養目标和方案的設計,學生學業水平的判定,教師研究學術水平和學術貢獻的評價,教師聘用和職稱晉升學術标準的制定和評判等問題。在教師治學下,教師發揮在學術問題上的決定性作用。
教師治學中有兩個重要元素,都是企業中沒有的。一個是同行評議。同一學術領域和教學項目中同行的推薦信、評價信、評估報告是教師在學術問題上做出判斷的重要信息來源。這是一個很奇特的制度,但是也是唯一可行的制度。隻有在大學,你信任你的同行競争者,你會讓你的競争者來評價你的教師的研究成果和教學項目的質量。也隻有在大學,你培養的學生去與你競争的大學工作,你會感到自豪。二是學術自由。學術自由是獲得客觀的學術評價的前提。如果沒有學術自由,那就不可能有可信賴的學術評價,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教師治學。
需要說明的是,“教師治學”的概念比“教授治學”的概念更為恰當。教授(professor)在中國通常是指正教授。而教師(faculty)則包括助理教授、副教授和正教授。當然,資深教師(正教授和獲得長聘的副教授)由于學術水平和聲望整體較高,所以在治學中要發揮更大作用。不過,年輕教師雖然經驗不足,水平差異較大,但是他們活躍在研究最前沿,其中的優秀者引領未來學術方向。學術問題不僅有關今天的研究成果和今天的培養方案,而且關系到未來學科發展方向和學生一生成長,所以教師治學必須要有年輕人的參與。
大學内部治理的第二個原則是行政問題應當“職業化管理”(professional management)。職業化管理不是民主化管理。在行政管理問題上,在資源配置問題上,大學與企業有很多類似之處,首先,内部組織應該是科層制管理的。其次,大學中的絕大多數管理者和行政人員應該是全時的職業管理者和職員,第三,管理者的選擇應該是任命的,而不是選舉的。
正是因為行政問題應該職業化管理,“教授治校”或“教師治校”就不合适了。我理解這種呼籲的初衷是對大學“行政化”的不滿。正如前面所說,我同意在學術問題上必須“去行政化”,必須“教師治學”。但是,泛泛講大學“去行政化”是不準确的。因為大學作為一個現代化組織,其行政問題隻能通過行政化管理。其實,企業管理民主化也沒有多少成功的例子。這其中是有道理的。大學與企業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大學中有學術問題,而企業中沒有。但是在行政管理上,大學治理與公司治理都應該職業化管理。
需要說明的是,老清華确實實行過“教授治校”。但是,那時清華隻有本科生,教學目标單純,且學生隻有數百人,教授人數也不多,因此資源配置問題相對簡單。而現在的大學通常都不是這樣單一,也不是這個規模了。現代大學如同現代企業一樣,并不适合民主化管理。
綜上所述,我們把大學中的問題分為“學術問題”和“行政問題”。在“學術問題”上實行“教師治學”和在“行政問題”上實行職業化管理,是現代大學内部治理的精髓。
下面我從三個地區的實例來比較說明以上理論的現實相關性。首先說明,每一地區都一定會有不少特例,我在下面的讨論是針對地區中多數的、一般性現象。
第一,中國大學。中國大學的突出問題是一些該學術化的方面被行政化了,而另一些該行政化的方面又不夠行政化。
首先,中國大學治理中的一個主要問題還是“教師治學”不能落實,表現在學術問題上教師的決定性作用沒有很好體現,往往用行政方式替代。比如,教師聘用和職稱提升的程序上,由教師組成的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教授提名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的作用不明确,同行評價的信息不完善。對學生培養方案的确定和修改,也應該先由教師組成的委員會評議,而不應該由行政班子直接決定。同時,學術自由方面也存在很多問題。
另一方面,在一些大學的行政問題上又不夠行政化。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一些行政問題被當做學術問題處理。比如,由學術委員會來讨論學院的設立、學院的規模,這是不合适的,因為這些是行政問題。二是過多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教師承擔,而絕大多數教師既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做行政工作。教師承擔行政工作既容易用行政權力幹預學術問題,又容易對從事行政工作的教師降低學術标準。三是大學管理者的任命程序和方式類比黨政幹部,難免複雜化。
第二,歐洲大學。一些歐洲大學在學術問題上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少數資深教授權力過大,年輕教師的聲音不夠,因此在學術問題上不夠民主。這不利于學科的進步和發展。同時,歐洲大學更為突出的問題還是行政問題上職業化管理不夠,表現在大學管理過于民主化,比如系主任、院長、校長大多由選舉産生。
在歐洲大學選舉産生校長、院長、系主任時,教師均參加選舉,有時職員和學生也參加選舉。在這個意義上,歐洲大學更接近于“教師治校”或“民主治校”。民主選舉校長、院長當然能反映民意,但是會帶來很多問題。大學的使命更多的是服務于未來:創造知識是為了未來,培養學生也是為了未來。然而,現任的教師很可能因為利益關系不想改變現狀。校長和院長若經選舉産生,他們就必然要過多顧及現任教師的意見,這對大學,特别對轉型中的大學,尤為不利。正是這種民主管理方式使得歐洲大學很難改革和進行結構調整。
第三,美國大學。美國大學既有私立的,又有公立的(即州立)。私立大學與公立大學在外部治理上有所不同,但是在内部治理上非常類似。
首先,美國大學在學術問題上是民主的,由教師(faculty)一人一票決定教學課程體系設計、教師引進和職稱晉升推薦等。當然,參加投票的教師範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事先規定。所以,美國大學既不像中國大學那樣通過行政幹預學術,也不像歐洲大學那樣由少數資深教授說了算。
同時,美國的私立和公立大學在行政問題上都是職業化管理的。行政人員中絕大多數都是職業管理者和職員,隻有很少數由教師擔任,諸如校長、少數副校長、院長、少數副院長、系主任。而且所有行政管理職位都是任命制,不是選舉制。系主任、副院長由院長任命,院長、副校長由校長任命,校長由校董會任命。當然任命過程中會聽取教師意見,但是最終不是由教師投票決定。這與中國大學和歐洲大學都不同。這種方式既可以減少政治因素,又可以避免短期行為,有利于着眼大學的長遠和未來,有利于改革和轉型。
在我看來,美國大學内部治理中體現出的“教師治學”和“職業化管理”的結合,是美國大學保持長期學術活力的制度保障。美國大學在世界大學中的領先地位是與它的現代大學治理體系相一緻的。
今天我們探讨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十分重要。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是現代大學的制度基礎,是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前提。在讨論現代大學治理問題上,理念和經驗都很重要。我們要準确診斷中國大學治理中的問題,同時參考和吸取其他國家大學治理中的經驗和教訓,這樣才能有針對性地推動中國的現代大學治理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