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期規則調整隻适用于全體學生、全校臨時學員、教培處學員、企編人員、和證号首字母為L、X、G(不包括北三環聯合體)的讀者,且借閱圖書館借期為四周的一般圖書。
教職工(借期為8周)借書規則不變;借期為7天及48小時的短期圖書規則不變;
畢業班和借書證有效期在9月16日之前的讀者,還書日為該證的有效期。請此類讀者特别注意。
2、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8月18日期間,借期為4周的圖書借閱規則調整如下:
還書日期為9月16日,所借圖書不可以續借。
其它特殊情況說明如下:
(1)如果圖書出借當時已被其他讀者預約,則借期仍為4周,請讀者記清還書日期并做妥善處理;
(2)如果圖書出借後被其他讀者預約,考慮到持書讀者可能不在校内,因此還書時間不變;
(3)5月26日之前出借的圖書仍可續借,續借期仍為4周,續借後的還書時間會在暑假内,準備回家的同學請特别注意按續借後系統提示的還書日期按時(或提前)歸還,以免造成個人經濟損失。
3、2013年8月19日開始恢複正常借書規則。
各出納台的暑期開放時間請參見圖書館辦公室有關通知及圖書館主頁有關說明。
各分館的暑期開放時間及暑期借閱規則請參見各分館有關通知。
圖書館流通部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