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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推介——《金融巨騙麥道夫》

2010-12-29
閱讀:

2010年12月12日,在曼哈頓一套價值不菲的公寓裡,43歲的美國男子馬克·麥道夫上吊自殺了。美國各大新聞媒體都将此視為重大事件,即刻予以播報。

這名正值盛年的男子,有4個可愛的子女,以及富足的物質條件和美滿的家庭,然而,由于他的父親麥道夫,作為前任NASDAQ的董事局主席,制造了涉案金額巨大的“龐氏騙局”,由此而來的各方面的壓力迫使他走上了不歸路。

馬克并不是麥道夫“龐氏騙局”案唯一的犧牲品。2008年12月23日,在麥道夫“龐氏騙局”案發的一周内,紐約一座高樓的一個豪華的辦公室内,雷内—蒂耶裡·馬貢·德拉維萊切特,一位來自富有、顯赫家族、精明能幹的法國人,服下了安眠藥并割破了雙腕。自殺的原因是他掌管的對沖基金向麥道夫投資了14億美元,這位74歲的金融家無法承擔投資失敗對客戶的責任。

此外,還有一長串因麥道夫“龐氏騙局”案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的組織或個人,其中有四千餘人因此傾家蕩産……

麥道夫用了二十餘年時間經營的“龐氏騙局”,也被稱為“金字塔騙局”。美國證交會對它的定義是:

在經典的“金字塔騙局”中,參與者賺錢的方式完全是靠拉攏新的參與者。這類騙局的特點就是給參與者許下短期内極高回報的承諾,而參與者隻需要交付一定的錢并且拉攏更多的人加入即可。

“金字塔騙局”中的騙子們可能會花很長的時間讓他們的計劃看上去像一個合法的多級行銷項目。盡管他們聲稱自己提供合法的産品和服務,但這些騙子付給老投資者的錢隻是來自新引進的投資。這樣的金字塔最終是要崩潰的,當金字塔越堆越高,高到騙局的發起人再也沒辦法從新投資者那裡籌到足夠多的錢付給老的投資者的時候,就會有很多人蒙受損失。

美國是一個不憚于反思的民族。麥道夫“龐氏騙局”案被揭發後,美國朝野上下在震驚之餘,便開始積極地反思。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彼得·桑德所著的《金融巨騙麥道夫》,全面細緻地記叙了麥道夫的身世、成長曆程,以及麥道夫20餘年經營騙局的獨家營銷策略;分析了麥道夫詐騙的心理動機及對各方面産生的巨大影響;剖析了造成麥道夫的騙局運行20餘年的國家監管制度存在的缺陷。該書是了解麥道夫“龐氏騙局”案較為翔實、權威的文獻。

為什麼“龐氏騙局”這樣簡單的金融詐騙,麥道夫能持續進行長達二十餘年?本書将其原因歸納為以下五個方面:

首先,麥道夫“白璧無瑕”的從業記錄和“傳奇人物”的身份為他赢得了廣泛的信任。麥道夫是倡導場外電子交易的先驅之一,緻力于推動建立交易透明化、公平化機制。他行事低調,為人謙和,從不誇誇其談,個人信譽一直非常好。

其次,麥道夫深谙投資者心理。他向客戶承諾的年投資回報率一般在百分之十幾左右,并非高得離譜,而且每個月都會向客戶提交投資報告,而客戶也随時能夠在數日之内贖回資金,使投資者們不擔心其中有詐。

第三,麥道夫處事十分謹慎。聯邦調查局的起訴書顯示,麥道夫公司的資産管理部門和交易部門分别在不同的樓層辦公,麥道夫對公司财務狀況一直秘而不宣,而投資顧問業務的所有賬目、文件都被麥道夫“鎖在保險箱裡”。他也從不向外界披露投資業務的基本信息。

第四,麥道夫非常善于為自己營造神秘氛圍。他摸透了富人的心理,不接受投資者主動上門,而是“邀請”客戶加入。這種行騙方式讓那些好不容易“入圍”的投資者不覺“可疑”,因為他們即使懷疑麥道夫的投資策略,也不會懷疑那些介紹自己加入、已經賺到錢的人。

第五,麥道夫案暴露了美國金融監管不力的弊病。從1992年起,美國證券和交易委員會(SEC)多次有機會發現詐騙案,但均未發現麥道夫的罪證。美國證交會曾于1992年、2005年和2007年三次對麥道夫公司進行審查,但均未提請采取法律行動。在過去10多年間,有不少業内人士、媒體記者對麥道夫的投資奇迹提出過質疑,甚至向證交會舉報麥道夫,也都沒有促成對他的調查。據美國媒體披露,在麥道夫案被告發後,聯邦調查機構在調查中發現,麥道夫公司運營的一個資金管理部門從來沒有按規定在美國證交會注冊;而且,自2006年9月麥道夫注冊其投資顧問業務以來,美國證交會也從來沒有按慣例檢查過其賬目。

基于此案,本書總結了保護投資者資産的具體措施。

1、透明乃是重中之重。

投資者必須知道資金的去向。投資者的資金應當由第三方的管理者持有并管理,由其批準交易;該托管人的身份應連同聯系方式和賬戶出現在财務報表上。如果情況并非如此,則應詢問詳情。

2、閱讀投資的月度或季度财務報告。

托管者必須提供至少每季度一份的财務報告。

3、與投資顧問保持聯系。

投資者必須與投資顧問保持聯系,每年至少訪問一次。留心投資顧問閃爍其辭、拐彎抹角或是裝腔作勢的回答,如果不明白他們說什麼,就堅持讓他們說清楚。記住:你是客戶,你才是主角。如果你的顧問在未經你同意和未告知你的情況下進行投資,那你就該換一名顧問了。

4、顧問應盡到“信托責任”。

合格的投資顧問應将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能因為傭金收入或雇主的利益而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5、投資者應了解投資顧問的過往業績記錄,了解其代表其他客戶時的行為及方式,應列舉出他們為其他客戶理财的具體事例。

6、投資者應注重投資的多樣化。

縱使一個投資項目再令人難以抗拒,也不應當超過投資者全部投資資本的10%至20%。很多人之所以在麥道夫騙局中損失慘重,就是由于麥道夫提供的誘餌令他們迷失了理智,緻使他們把所有家當都投給了他。

2009年3月12日,在鐵證如山之下,71歲麥道夫向法庭認罪,接受檢方提出的11項聯邦罪名指控。這些罪名包括證券欺詐、投資咨詢欺詐、洗錢、僞證、虛假陳述、僞造文件等。檢方文件顯示,自上世紀80年代初以來,已确認“投資”麥道夫基金的1341個賬戶中,共計損失超過130億美元。詐騙數額達648億美元。麥道夫最終被判處150年的監禁和1700億美元的罰款。

然而,受害的投資者并沒有勝利的喜悅,他們依然感覺麥道夫被從輕發落了。投資者朱莉·貝阿爾在寫給法官的信中說,麥道夫應該被當作盜賊和殺人犯審判,“因為他謀殺了人們對投資顧問和金融市場的信任”。

麥道夫本人也沒有從他幾十年苦心孤詣的騙局經營中收獲成功的喜悅。主審法官陳卓光在宣判前提到,他收到了許多控訴麥道夫的信,卻沒有收到一封來自麥道夫家人或朋友為他作證、支持他的信。麥道夫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都沒有出席庭審。其妻發表了一份申明,稱自己對丈夫的罪行感到“尴尬和羞恥”。身陷囹圄的麥道夫一旦得知自己的行為最終斷送了兒子的性命,不知他的感覺如何。

麥道夫案對美國及其它國家都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如同美國總統奧巴馬所言:“最近發生的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前董事會主席麥道夫詐騙醜聞更加凸顯了加強金融監管的緊迫性。金融危機的教訓說明,如果放松監管,不僅将使個人受到損失,更可能扼殺美國經濟的潛力。”

徐璐撰稿

作者簡介

彼得·桑德,理财和商務領域的專業作家,且在市場項目管理和積極投資方面經驗豐富,出版了多部理财和投資方面的書籍。

附:本書目錄

第1章 龐氏騙局和著名的“龐氏”騙子們

第2章 打造“麥道夫”的金字招牌

第3章 盲目信托:誰能對伯尼說不

第4章20年,一步之先的總是他

第5章 誰動了這個彌天大謊

第6章 一個你永遠不想登上的“名人榜”

第7章 十字路口:對猶太世界的深遠影響

第8章 瘋狂的信任

第9章 麥道夫醜聞留下的遺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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