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重大部署要求,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加快建設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動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早日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科技領軍企業是指具有明确的科技創新戰略及完善的組織體系,科技創新投入水平高,在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颠覆性技術方面取得明顯優勢,能夠引領和帶動産業鍊上下遊企業、有效組織産學研力量實現融通創新發展,并在産業标準、發明專利、自主品牌等方面居于同行業領先地位的創新型企業。發揮科技領軍企業創新資源優勢,可以進一步增強我國産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及核心競争力,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履行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使命擔當,充分發揮企業出題者的作用,構建以企業為中心,高校、科研院所圍繞企業創新開展科研活動,以企業為主導推動創新發展的新模式。發揮科技領軍企業在産業鍊融通創新中的引領作用,牽頭組織各類創新主體實現融通創新,可以加快突破産業共性技術、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技術,保障産業鍊安全,提升供應鍊水平,特别是帶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走科技創新發展道路,共同促進傳統産業升級、探索前沿科技和發展未來産業、搶占全球未來産業發展制高點,掌握産業發展主動權。
面向“十四五”乃至2035年,我國要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标,跻身創新型國家前列,需要培育或支持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的科技領軍企業,把科技的力量轉化為經濟和産業的競争優勢,為塑造發展新優勢、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設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