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财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做客清華金融高端講壇,就“改革開放四十年:我國金融立法的回顧、反思、評估、展望”發表演講。
尹中卿發表演講
尹中卿講道,改革開放之後,尤其是從九十年代開始,國家不斷強化金融業、金融市場在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所以金融業在改革開放中逐步發展壯大。如銀行、證券、保險、信托、期貨、資管、租賃、典當、拍賣等原來在中國根本沒有的金融活動與産品随着市場經濟的發展一一出現。伴随着這個過程,國家的金融立法伴随這個發展過程開始起步,整體上經曆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逐步健全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伴随金融改革,金融立法也經過了四個發展階段,即起步階段(1978~1991年):金融法律從無到有;奠基階段(1992~2001年):金融法律從少到多;形成階段(2002~2011年):金融法律體系基本建立;完善階段(2012年以來):金融法律體系不斷健全。
尹中卿總結了金融立法面對的六方面挑戰:金融機構“跨行業”越來越多、金融産品“跨市場”越來越多、金融業态“跨領域”越來越多、金融業務“跨區域”越來越多、金融科技“跨平台”越來越多、金融市場“跨國界”越來越多。尹中卿指出我國屬于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相比,我國的金融立法法典化程度較高,體系比較清晰,構成比較完整。短處在于立法過分依賴監管部門,執法偏重行政處罰而追究民事責任不夠,自律治理、司法威懾相對薄弱。這種狀況雖然與特定曆史時期我國金融發展特征相适應,但現有金融法律體系還不能适應我國發展方式轉型升級需要,不能适應金融業和金融市場改革創新需要。
從數量上看,我國各類金融法規特别是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雖然較多,但現有金融法律覆蓋範圍過窄,很多金融機構、金融行業、金融業務、金融産品、金融市場尚未納入法律範疇,金融領域諸多法律制度還存在空白和短闆,金融法律體系仍然不夠完備、不夠協調。尹中卿表示,需進一步做好金融立法的頂層設計與總體規劃,努力實現由數量型立法向質量型立法轉變,從粗放型立法向精細化立法轉變,從強調立法速度向攻克立法難題、紮實構建現代金融法律體系轉變。在尊重立法規律、遵守立法程序的基礎上,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尊重民意,應對需求,回應關切,既要加快彌補立法空白,也要注重調整現有的法規沖突,不斷提高金融立法質量和效率,進一步完善金融法律體系。(供稿:區塊鍊金融研究中心編輯:張曉雪審核:趙一燕)
清華金融高端講壇
“清華金融高端講壇”是清華經管學院于2011年在清華百年華誕時推出的高端學術講座活動。“清華金融高端講壇”邀請海内外傑出的金融領域的學者、政府官員、業界人士為主講嘉賓,請他們與清華師生們分享他們的研究成果、對政策趨勢的分析以及實務操作經驗,引領大家探究金融領域的前沿課題。曆屆演講嘉賓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羅斯柴爾德家族掌門人伊夫林·羅斯柴爾德爵士和琳·羅斯柴爾德夫人、199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邁倫·舒爾斯(Myron Scholes)等。